实行班主任工作制度,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的必要措施。为加强和完善我院班主任工作,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条例:
第一条〓管理体制
班主任是在各函授站(点)、夜大学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代表,实行函授站(点、部)管理,由各函授站(点、部)负责班主任队伍的建设、培训、考核及管理制度的制定。
第二条〓编制
各函授站(点、部)班主任可实行兼职制度,原则上按年级配备班主任,具体可结合函授站(点、部)各年级在校生数情况,根据岗位工作量多少进行适当调整。
第三条〓来源
班主任由各函授站(点、部)从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选聘。
第四条〓选聘条件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组织纪律性。
2.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善于做群众工作。
3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工作,有奉献精神,作风正派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4.具有比较广博的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,并具有创新意识。
5.身体健康,心理素质好。
6.大专以上学历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。
第五条〓职责
1.教学班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,班主任应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校、院的规章制度,对本班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。
2.负责学生日常的思想教育。
(1)宣传、宣讲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(2)组织班委会建设,培养优良学风和班风;
(3)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引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。
3.指导学生学习。
(1)引导督促学生以学为主,端正学生学习态度;
(2)经常巡视教学现场,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和教师授课效果,及时解决或反映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;
(3)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选课并进行选课结果的录入汇总工作,完成教材的发放;
(4)组织完成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;
(5)组织完成期末考试工作,认真履行监考人员职责;
(6)配合教学组织安排,履行值班义务。
4.参与学籍管理工作。
(1)负责开学初的学生注册登记及交费统计工作;
(2)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与日常保管工作;
(3)参与学生违纪情况的调查与处理;
(4)认真做好学生的学年鉴定、毕业鉴定、奖励登记表填写等工作;
(5)做好学生各项评优和毕业工作。
5.完成其他工作。
(1)针对学生特点开展调查研究,努力掌握新形势下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学生学习成长
规律;
(2)参与新生开学典礼、入学教育及毕业典礼工作;
(3)组织学生完成校、院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第六条〓本条例解释权在ag真人多台百家乐的平台官网院长办公室。
第七条〓本条例自二○○四年九月一日起实行。
二○○四年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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